91高中网91高中网 高中中考网)-

高中网、中考报名、高考报名!

惠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2)

时间:2019-05-10 13:10来源: 中考吧 作者: 中考吧编辑整理 点击:
(四)综合素质的等级评价 1.各县(区)要积极推行基于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模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个体水平和相对差异分别赋予不同的等级,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

 
  (四)综合素质的等级评价
 
  1.各县(区)要积极推行基于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模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个体水平和相对差异分别赋予不同的等级,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每学年举行一次。九年级在中考前,七、八年级在本学年结束前。5个维度的等级比例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定:原则上A级不超过50%、D级不超过3%、B和C级的比例不作规定。5个维度中有1个维度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总体评定不能评为“B”或以上等级。
 
  2.特殊情况的学生综合素质认定
 
  在外市就读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由外市转入本市就读,或市内转学、残疾学生、休复学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导入信息平台。
 
  五、评价程序
 
  (一)录入写实记录。在每学期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在家长或老师协助下,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个人写实记录。未经学校审核前学生可修改完善写实记录。采取“谁实施谁记录”方式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记入信息平台。
 
  (二)审阅遴选。班主任应定期审阅学生提交的写实记录,了解学生成长情况,并可在一定范围内向任课教师、学生公开;学期末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应指导学生整理个人写实记录材料并遴选出不超过规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包括计分的重要观测点达成情况),完善有关佐证材料。学生无某方面记录或事迹不突出的,可以减少数量或空缺。
 
  (三)公示确认。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含重要观测点计分)在信息平台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含节假日)。公示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确认无异议的个人写实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并统一在信息平台中及时提交审核。一经审核,相关记录不可更改。
 
  (四)提交评语。原则上教师评价形成的评语经学生本人确认后由班主任统一导入信息平台。若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评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评委员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综评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生自我评价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导入信息平台。
 
  (五)形成档案。写实记录、重要观测点得分及评语等数据经审核后由信息平台汇总,形成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按照省的要求制定统一格式。提交给高中阶段学校使用的档案,作为其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
 
  (二)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高中阶段学校在录取时要根据当地考试招生政策和本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在使用相关评价材料时,高中阶段学校可使用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可组织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作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作为规范学校办学的重要参考。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规范学校办学的重要参考。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各地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培训和实施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力度,为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相应支撑。加强督导工作,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定期专项督导和日常检查指导。
 
  (二)坚持常态化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指导和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措施以及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建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制。学校要主动创造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各类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提供支撑。学校在考核管理中要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内容,激发全体教师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积极性。每个班级要建立由年级长、班主任、相关教师等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信誉。每个小组6~7人,包括:班主任1人、美术或音乐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文科教师1人、理科教师1人、专兼职心理教师1人,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可考虑小组内有学生代表1人。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记录和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和家委会的作用。
 
  (三)开展全员培训。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内容,提高教师自身综合素质评价能力、指导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的能力。要引导所有任课教师参与到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来,形成合力。要加强对信息平台使用的培训,使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等能够有效使用平台及时了解学生成长情况,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要着力提升教师科学应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因材施教、指引学生健康成长的能力。 (责任编辑:中考吧 )
------分隔线----------------------------
------分隔线----------------------------
相关文章
------分隔线----------------------------
------分隔线----------------------------
[版权说明]:

中考网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只作为大家学习参考之用。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见网页底部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