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市、县教育部门应努力建设信息平台,做好与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积极应用信息平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外省(区、市)转学进入我市初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平台。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公示制度,学校要及时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规章制度等进行公示,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公示办法,既要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与信息隐私,也要畅通举报渠道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学生或其监护人等对评价结果或学校评价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系统推进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序衔接起来,在制定标准和实施时要统筹设计、保持系统性和连贯性。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探索开展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责任编辑:中考吧 ) |